关于举办“云享国乐风华”年
全国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民族音乐交流互鉴,在年工作基础上,拟举办“云享国乐风华”年全国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面向新时代,站在新起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激发民族音乐活力,助力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云享国乐风华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艺术指导:
中央民族乐团
承办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发展联盟
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美育研究分会
执行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
山西省晋城市文化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吉林省吉林市群众艺术馆
江苏省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广东省东莞市文化馆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馆
云南省文化馆
陕西省汉中市文化馆
四、参评组别
(一)年龄分组
儿童组:8—11岁(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组:12—17岁(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
成年组:18岁以上(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器乐分组
拉弦乐:高胡、二胡、中胡、板胡、京胡、马头琴及其他。
弹拨乐:古琴、琵琶、古筝、扬琴、阮、柳琴、三弦、箜篌及其他。
吹打乐:竹笛、唢呐、笙、葫芦丝、巴乌、箫、管子、大堂鼓、排鼓、板鼓及其他。
组合类:展演方式可为传统民间乐种及其他各类重奏、合奏形式。
所有组别自选曲目一首,时长不超过5分钟,曲目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节选均可。
具体分组如下:
本次活动鼓励全国各高校师生积极参与,其中首都高校由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美育研究分会集中组织参加活动。
鼓励选手创新节目形式,推出新时代的新民乐。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年9月底。
(二)初评阶段:年10月中旬。
(三)复评阶段:年11月上旬。
(四)年度展演:年11月底。
六、活动流程
(一)报名阶段
初选报名方式:活动初评将在国家公共文化云进行。
电脑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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